东莞入户申请流程及相关资料?
(一 )基本资料
1.申请人本人居民***、户口簿和广东省居住证(属于引进人才的,提供《东莞市引进人才证明》,可不提供广东省居住证)。
2.在莞就业、经商证明材料。
(1)就业的,提供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,且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在莞登记注册(用人单位在莞登记注册情况通过信息系统对接口直接查询审核);
(2)以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等形式在莞工作的,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;
(3)经商的,提供设立组织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;
(4)代理制保险营销员,通过核查其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情况作为在莞从业的依据。
3.选择入户地依据材料:
(1) 迁入本人名下自有房产的,提供《房地产权证》(未办理《房地产权证》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《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》
(2)迁入配偶、未成年子女或其他直系亲属自有房产的,除提供《房地产权证》(未办理《房地产权证》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《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》外,还需提供申请人与房产所有人的关系证明(包括结婚证、出生医学证明、户口簿、收养证、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等);
(3) 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的,提供单位集体户口簿扉页复印件,单位同意入户证明( 盖单位公章);
(4) 迁入镇街新型社区集体户,免交本项依据材料。
东莞入户条件有:
1人才引进:持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未满40周岁人员,如是高中或非全日制大专学历需要考一个职称证书。
2稳定居住就业:在东莞持有满5年社保和满5年居住证即可申请入户,此政策目前截止到2023年9月。
3投靠入户:如你的配偶,子女或者父母在本市有户口即可投靠。具备以上其中条件人员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或i莞家预约所在镇街公安分局办理,办理需要如下原件:***,户口本,结婚证,学历毕业证,如有房产带上房产证原件,有随迁小孩需带上出生证。
(一)基本条件
申请条件准入的人才,须同时符合以下二项基本条件:
1.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、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。2. 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,无刑事犯罪记录。
(二)人才准入条件
符合基本条件,年龄在50周岁以下(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,不作年龄限制),达到以下准入条件之一的,可提出入户申请。
2、具备国家注册执业资格;
3、具备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;
5、受聘于我市社会工作岗位的社工人才;
6、具备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、全日制普通高等教
育大专学历的人才,且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;7、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;
8、广东省内职业学校、技工院校具备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学制教育应届毕业生:
10、 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,在莞累计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6000元以上;
11、 在莞登记注册并合法经营1年以上、依法纳税、吸纳就业5人以上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;
12、 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。
(1)获得省(广东省委、省***)部级以上表彰、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;
(2)获得东莞市委、市***表彰、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奖励的;
(3)在驻莞部队服役期间被授予荣誉称号或荣立- -、二、三等功,退役后在莞工作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;
(4)近5年由我市人力***部门推荐参加国家、广东省或我市人力***部门主办或与部门、行业组织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奖项的。
二、申请时间
全年常态化受理,不设截止日期(法定节***日除外)。
三、申请地点
依据是否拥有自有产权居所选择。
拥有自有居所的(包含本人,配偶,未成年子女名下的)向所在镇街的人力***分局申请入户
没有自有居所的向工作单位所在的镇街人力***分局申请入户
四、所需资料
(一 )基本资料
申请人提出条件准入入户申请时,应完整提交以下基本资料:
1.申请人本人居民***、户口簿和广东省居住证(属于引进人才的,提供《东莞市引进人才证明》,可不提供广东省居住证)。
2.在莞就业、经商证明材料。
(1)就业的,提供劳动合同